鏈接:《江西省光伏發電市場投資建設與發展前景預測深度調研分析報告》
鏈接:《江西省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投資建設與發展前景預測深度調研分析報告》
鏈接:《江西省光伏設備升級改造、退役市場投資建設與發展前景預測深度調研分析報告》
鏈接:《江西省光伏建筑一體化市場投資建設與發展前景預測深度調研分析報告》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管理實施意見(暫行)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任務目標,推動我市新能源發電
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主動回應社會和幣場天切,規范萬予 -兒八項目開發建設流程。現結合我市實際和《分布式九認及巴力及A設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5〕] 7號)、《關于深化新能源
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意見。
( 二)核心目標
提升新能源項目開發主體承擔消納責任意w,確休全巾萬1式光伏當年新增項目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當年省定目標( 2025
年為95%),完善“備案→電網接入→競爭優選”全流程管理體系。
二、項目開發建設流程(一)備案管理
備案主體與場所要求:
1.自然人戶用項目:由自然人選擇備案方式,可由電網企業集中代理備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備案﹐且建筑物與附屬場所(如
庭院、住宅附屬空地)必須位于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
2.非自然人及工商業項目:由投資企業備案,嚴禁以自然人名義備案非自然人項目;工商業屋頂、公共機構等建設場所需提供不動產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且項目與用電主體須位于同--用地紅線內。
3.政府投資類項目:如利用鄉村振興等資金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以相關投資管理部門的可研批復代備案手續。
備案部門及材料:備案手續到項目所在縣區能源主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辦理,所需材料原則上以《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為準,如有其他要求的,相關審批部門應--一次性告知。
( 二)電網接入管理
接入申請與消納評估:備案完成后,項目投資主體可向項目所在地電網企業申請接入報裝,電網企業在受理申請后應當以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等措施的評估結果為依據,出具接入意見。當可開放容量不足時,電網企業應當告知項目投資主體并按照申請接入電網順序做好登記,具備條件后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如出現項目報裝集中情形(當月受理項目超過3個,不含自然人戶用項目),電網企業應主動在接入系統評估階段邀請同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商。
鄉村振興項目由各縣區能源主管部門定期按計劃規模收集,上報市發改委后統-一向電網企業申請。
鼓勵非自然人項目在開展接入系統設計中,納入用電主體負荷曲線及消納方案和能力證明等相關信息資料,提高電網企業和
后期競爭優選階段對項目利用率的評估效率。
(三)競爭優選庫管理
申請入庫條件:已備案且取得電網接入意見的項目。申報渠道和材料:統一通過江西省可再生能源規劃項目庫管理系統( https: / /www.dpv-jx.org.cn/plugin/shangbao/ t ianba o/ home. php)線上申報,按系統要求上傳項目備案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電網支持意見、不動產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企業承諾書(主要包括項目建設時限、新能源利用率、建設場所合規性聲明等)等材料,依次經縣區能源主管部門和市發改委審核通過后,納入優選庫并取得建設規模。
動態調整機制:優選庫項目每月更新一次,可通過登錄江西省可再生能源規劃項目庫管理系統( https: //rep. dpv-jx.org.cn ),點擊“入庫項目公示”,進入項目公示頁面查詢“競爭性優選項目”,或通過市發改委專門文件予以明確。未按期開工或投產的項目移出庫,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三、項目類型優先級與分類支持
按國家分類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分級優先支持以下類型:第一級:自然人戶用項目。
第二級:政府投資類項目,如鄉村振興項目。
第三.級:利用國家機關、學校、醫院、文體場館等公共機構屋頂資源,且納入城市功能與品質再提升行動或有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要求的項目。
第四級:在電網消納條件較好的區域內,接入“6313”行動計劃重點支持鏈主企業或者有新增用電負荷的項目。
第五級: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充儲一體化、零碳園區等自發自用比例高、調節能力強的項目。
第六級:其它市場化項目(按利用率等綜合條件排序).第七級:大型工商業項目(---事一議).
特殊場景限制:禁止在農業大棚、灘涂、湖泊等非建筑物場所開發分布式光伏,確保項目回歸“就地消納”本質,地面項目原則上歸于集中式光伏電站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屋頂場所,如鋼制結構廠房、屋棚等經載荷評估不具備承載能力的屋頂和儲存有危化品的庫房、廠房屋頂禁止建設分布式光伏。
四、保障措施和責任
電網企業責任:在項目接入系統評估階段,綜合分析分布式光伏發電出力特征和接入用電主體負荷特征的匹配度﹐從提升新能源利用率角度系統提出配置調節手段、限制建設規模等合理化意見。每月向同級能源主管部門報送營業區內新能源場站運行數據和涉網利用率情況,每季度向社會公布各供電區配電網承載能力評估結果,對消納困難區域(如利用率<省定利用率目標、反向負載率高或反送電嚴重)暫緩新增項目接入。
項目管理企業責任:項目管理企業承擔消納主體責任,采取提升自發自用比例、“削峰填谷”調節能力、市場化交易水平和科學安排建設規模等綜合手段,確保分布式光伏利用率不低于當年省定目標利用率。配合電網企業,每月向項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門報送場站運行數據和利用率情況,并按《江西省能源局關于開展江西省可再生能源大數據平臺數據接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將項目數據接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大數據平臺接受監管。
各縣區能源主管部門責任:依據新能源利用率監測數據調控本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和時序,引導企業理性投資、有序建設,適時發布分布式光伏發電利用率風險提示。
五、違規行為整治
嚴查“一址多備”“虛假備案”,對違規企業納入信用黑名單,限制其參與本市新能源項目。
自然人戶用光伏發電項目未取得備案文件不得開工建設,非自然人項目未納入優選庫的不得開工建設,電網企業對違規項目拒絕提供電網接入服務。
建立分布式光伏全生命周期監測平臺,按月通報項目利用率﹐對連續3個月利用率小于省定利用率目標值的縣區限批新項目。
六、附則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年,由市發改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原文如下: